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潘永如一行到临河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潘永如一行三人到临河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了解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帅、临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旌斌及在家班子成员陪同调研。
潘永如一行首先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听取了关于两个“一站式”建设和财产保全、公证送达、跨域立案等窗口功能介绍,了解了诉讼服务多功能一体机、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移动微法院”、送达等工作开展情况,希望临河区法院继续本着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的理念,用好用活各个平台和各种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
随后,调研组来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阵地,听取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了组织机构、宣传动员、案件办理等情况。潘永如对临河区法院不折不扣地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表示满意,并对该院探索建立的“1+4+6”工作模式给出高度评价,要求要进一步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为地方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调研组还先后深入到临河区金川办事处金沙社区、曙光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公室、双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详细了解了基层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调研最后,梁旌斌代表全院作出表态,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调研指导要求,聚焦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工作部署,坚决把每一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